各老师、同学、家长:
根据《山东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函》(鲁政教督委办〔〕50号)要求,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及内容
1.调查时间:年9月1日至10月20日。
2.调查内容:围绕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1.调查对象: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等3类人群。
2.问卷类型: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问题举报平台不限调查对象,以开放式问答为主。
三、调查方式
满意度调查依托“中国教育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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