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全市市场主体报送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年度年报公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送时间及方式(一)报送时间:各类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年报时间为年1月1日至年6月30日。
(二)报送方式:各类市场主体自行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sd.gsxt.gov.cn)报送年报。个体工商户也可以纸质方式向管辖地市场监管所报送年报(在海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