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Name}
首页
肥城市新闻
肥城市学校
肥城市人口
肥城市旅游
肥城市小吃
肥城市美景

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复

全市食品生产企业: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有效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切实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食品生产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告知如下,请知悉执行:

一、严格执行我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通知》要求。拟复工企业应满足相关文件规定的复工条件,并至少提前2日向所在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未经审核把关,任何企业不得擅自复工复产。

二、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企业疫情防控的要求,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国家省市各项防控措施,开展职工健康监测,建立并落实主动健康申报制度。对出现确诊病例的,应当立即停产,采取隔离等有效措施,控制疫情扩散蔓延。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导致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购进禽肉等原料必须索取检疫合格证明,做到有效溯源。禁止使用来源不明、无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和野生动物进行生产加工。

四、复工前应对所有场所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复工后每天定时对生产加工场所,包括地面、墙壁、设施设备、用具进行消毒,保持生产加工场所空气流通。加强厂区环境卫生“消杀”工作,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对垃圾收集容器及时冲洗保洁。

五、员工进入生产加工场所前必须严格洗手更衣,要穿戴干净工作衣帽口罩,手部必须进行清洗、烘干、酒精消毒。避免与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生病禽畜动物及变质肉。每天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安排就诊。对新录用外地职工,要及时了解其近两周的健康状态、活动范围,有无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或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入厂前进行体温测量。

六、教育引导员工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不串门、不集会、不聚餐,自觉遵守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指挥安排。

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2月8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feichengzx.com/fcsly/12996.html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